一位奥林匹克马拉松赛跑运动员谈自己的体会
马萨诸塞州梅尔罗斯城的比尔·罗杰斯是奥林匹克马拉松赛跑运动员。在全世界参加全程为二十六点二英里的马拉松赛跑运动员中,他名列前茅。这天,我和罗杰斯正在波士顿以北几英里远的一条公路上跑步。我的双脚习惯性地在路面上发出咝啦、咝啦的声音,而他在运动中却没发出丝毫响声。他沿着公路左侧边缘向前滑行,轻快得就象猫一样。在过去三个星期中,他两次在马拉松比赛中获得冠军。先是在纽约市,他击败了另外的两千零一名选手(其中有弗兰克·肖特)十天之后,他又乘飞机到日本,使一个由五人组成的日本接力队遭到惨败。他对我说,他现在仍未摆脱乘飞机时产生的那种难受的感觉,另外,他的胃也不大舒服。
但是他没有显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他的双脚有节奏地一起一落,他情绪很高,而且健谈。他瘦削的身上套着一件做准备活动时穿的肥大的绿色和桔黄色的两色运动衫。时间已到傍晚,气候也变冷了,但这正是他所喜欢的。一九七五年四月,也就是在这样的一天,他以决定性的速度跑完了波士顿马拉松赛跑的全程,他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他不仅赢得了这次比赛——这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而且还创了一个纪录:他用两小时九分五十五秒跑完了全程。(他后来说:“这不可能是真的,我跑不了那么快。”)
罗杰斯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正是马拉松赛跑运动员成熟的年龄,但人们都会把他看成比实际年龄年轻五、六岁。本书的 他说:“我要是停止跑步,我就会感到非常难受,好象我的骨头架子在慢慢地散开似的。我觉得身体结实其乐无穷,身体结实就会有一种可以不用求人的感觉。如果我的汽车有个轮胎瘪了,而离加油站还有十英里路程,那我就可以跑到那儿去,而用不着干坐在那里等上三个钟头,还要挨冻。”
罗杰斯是在一个名叫纽因顿的小镇长大的,这个镇位于康涅狄格州的中心。
我同罗杰斯一起跑步,是因为我想知道一位世界水平的赛跑运动员是如何看待他所从事的这项运动的,他在比赛期间又想些什么。但我对罗杰斯感兴趣,还因为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我认为他是一个特别令人感兴趣的赛跑运动员,因为他在没有对手同他角逐的情况下具有非凡的能力促使自己前进。(他最好的马拉松长跑成绩都是在对手最少的情况下取得的。)大多数长跑运动员都是在可以看到对手痛苦不堪的面孔、听到对手发出气喘嘘嘘的声息的时候跑得最使劲。我不懂,是什么使得罗杰斯与众不同呢?
我们是在罗杰斯的妻子埃伦的陪同下开始这次跑步的。正是埃伦,在他俩结婚之前,鼓励罗杰斯为参加一九七五年波士顿马拉松赛跑而艰苦训练。(她后来回忆说,他在跑到韦尔斯利的半程标志的地方时,显得无精打采,“当时我恨不得打死他”。)
埃伦长着波浪形的褐色头发,笑起来很美,举止温柔。她同我们边跑边谈,大约跑了一英里左右,然后,她解释说,她每次跑步不超过两英里,接着她就转身往回跑。
罗杰斯对她说了声再见后就开始加快速度。
这时我们跑到一小块泥泞的草地旁边。树木光秃秃的,一匹马在我们从它身旁跑过的时候直盯着我们看,罗杰斯说:“这些可怜的马在这一带已经没有多少可以活动的地方了。”
我问他在波士顿马拉松赛跑中获胜之后有何感想。
他回答说:“比赛开始前我很紧张。前一年,在头十八或二十英里内,我跑 罗杰斯淋浴后出来了,他的头发还是湿的。我问他,他的训练技术对初练跑步的人是否适用。他说:“肯定可以。你什么时候喜欢跑,你就跑。如果你想跑,你就开始跑。我一直是那么做的。我走路的时候老是觉得不舒服。我走路的姿式很别扭,所以我走路的时候觉得不自在。我一条腿比另一条腿长一英寸,这是一位脚病医生告诉我的。所以。我宁愿跑。说实话,我恨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