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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曼情变断魂录_卡尔曼情变断魂录

作者:梅里美 字数:12568 更新:2025-01-06 17:05:27

历来的地理学家都如是说,芒达一役古战场位于巴斯菊里人与迦太基人聚居的地区之内,靠近马尔贝拉以北七八公里之处,即当今的蒙达镇附近,敝人一直怀疑他们言之无据,信口开河。根据佚名氏所著的《西班牙之战》一书以及在奥舒纳公爵丰富的藏书楼里所获得的某些史料,细加研究之后,窃以为当年恺撒破釜沉舟与共和国元老们一决生死的古战场,应该到蒙 我答应他一切照办。 “上来吧,别大惊小怪!”

说实话,她花样太多,我已经见怪不怪。与她异地重逢,我说不上心里是喜是忧。把门的是一个英国仆人,高高大大,头上扑着粉,他将我引进一个豪华的客厅。卡尔曼立刻用巴斯克语命令我:

“你装作一句西班牙语也不懂,跟我也不认识。”

然后她转身对那英国人说:

“我不是告诉您,我一眼就看出他是巴斯克人,您听听他说的话多古怪。他长得呆头呆脑的,是不是?好像一只在食柜里偷东西吃的猫,被人当场抓住了。”

“哼,你呀,”我用巴斯克语顶撞她,“你的样子就像一个无耻的小淫妇,我真想当着你姘夫的面,用刀在你脸上划几道。”

“我的姘夫!”她反驳我说,“你真聪明,亏你想得出来!你是在跟这个傻瓜吃醋吗?自从咱俩在油灯街过了几夜以后,你就变得愈来愈蠢了。你这笨蛋,难道没有看出我正在做埃及买卖,而且手段更加高明了吗?这幢房子是我的,这只龙虾的金币也将归我所有。我正在牵着他的鼻子走,我要把他带到有去无回的境地。”

“我嘛,”我对她说,“如果你还用这种手段做埃及买卖,我会叫你永远再也干不了这一行。”

“哎哟!你是我的罗姆吗?敢这么来命令我!独眼龙觉得我这种办法很好,我这么干与你无关,你已经成为了我的独家明哥罗,难道你还不满足吗?”

英国人问道:“他在说些什么?”

卡尔曼答道:“说他口渴得很,想喝一杯水。”

说罢,她倒在长条沙发上,因自己的翻译大笑不止。

先生,当这个女人笑起来时,谁都会神魂颠倒,都会跟着她笑。这时,那个大个子英国人也笑了,笑得像个傻子,他叫人拿酒给我。

我喝酒时,卡尔曼对我说:

“你看见他手上的那颗戒指了吗?如果你想要,将来我把它给你。”

我回答说:

“我宁愿自己砍断一根手指,只要能把你的这位贵人弄到山里去,每个人手里拿一根玛基拉比试比试。”

“玛基拉,是什么意思?”傻乎乎的英国人问。

“玛基拉么,”卡尔曼大笑不止地说,“就是橘子呀。把橘子叫做玛基拉不是太可笑吗,这小子说要让您吃吃橘子。”

“是吗,”英国佬说,“那好,明天再带些玛基拉来吧!”

我们正在这么说着,仆人进来禀报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英国佬站起来,赏给我一枚银币,伸出胳膊让卡尔曼挽着,似乎她自己不会走路。卡尔曼还在咯咯发笑,对我说:

“小伙子,我不能请你吃饭啦,可明天,你一听见阅兵的鼓声敲响,就带着橘子上我这里来。你会见到一个卧房,陈设要比油灯街的那一间好得多,而且你还会明白我还是不是你的小心肝。然后,咱们再谈埃及买卖。”

我没有搭腔,走到街上时,那英国佬还朝着我喊道:“明天带点玛基拉来!”接着,我又听见卡尔曼的大笑声。

我走出那幢房子,不知干什么好。夜里,我睡不着,第二天早晨,我对这坏婆娘恨得咬牙切齿,真不想去找她,准备径直回直布罗陀去。但是,听见第一通阅兵鼓敲响,我的意志就彻底瓦解了,立即背着橘子篓直奔卡尔曼的住所。她的百叶窗半开着,她正睁着大黑眼睛在东张西望。头上扑了粉的仆人把我领进去。卡尔曼打发他上街办事。一等房间里只有我们俩,她就像鳄鱼般张开嘴大笑起来,一把搂着我的脖子。我从未见过她这么漂亮,打扮得像仙女,芳香扑鼻……家具配有绸缎的面料,窗口挂着绣花的帷帘……唉!而我却像一个盗贼。

卡尔曼对我说:“我的心肝,我真想把这房子砸个稀巴烂,放一把火烧掉,然后逃到山里去。”

接着,我俩巫山云雨,百般温存!欢笑不止!而后,她又是跳起舞来,又是把衣服上的饰物扯下,还翻筋斗、做鬼脸,淘气胡闹,花样层出不穷,比猴子更顽皮。恢复了正经严肃后,她对我说:

“你听着,我得跟你讲清楚这一单埃及买卖。我要他陪我上龙达,那里有我一个做修女的姐姐……(说到这里,她又噗噗笑出声来。)我和他要经过什么地点,我会提前派人通知你。到时候,你们一拥而上,把他抢得精光。最好将他宰掉。”她说完,脸上露出一个狞笑,这笑谁见了都不会陪她去笑的,“你知道该怎么办吗?你让独眼龙先上,你们几个靠后一点,这只英国龙虾勇猛矫健,还有几把好枪,你们几个往后靠一点,让独眼龙先上……你明白吗?”

她没有把话讲完,就哈哈大笑起来,这使得我不禁毛骨悚然。

“不,”我对她说,“我恨独眼龙,不过他终归是我的同伙。也许,将来有朝一日,我会替你把他除掉,但我与他之间的过节得用我们家乡的规矩了断。我卷进埃及买卖是偶然的,在很多事情上,我仍然是一个地道的纳瓦拉汉子,正如俗话所说的那样。”

卡尔曼说:“你真是个蠢货,是个傻瓜,是地地道道的乡巴佬。你就像个侏儒,以为自己能把痰吐得远一点就是高个子了。你并不爱我,你走吧!”

当她下了这逐客令时,我却寸步难移。我答应很快就动身,回到我那几个同伙身边,等那个英国佬上钩。而她,则答应在英国佬这里装病,一直到离开直布罗陀动身去龙达为止。

我在直布罗陀又住了两天。卡尔曼曾大着胆子,化了装到小客栈来会我。我终于离开了直布罗陀,心里也打定了自己的主意。我得到了英国佬与卡尔曼将在什么时间途经什么地点的确切消息后,便返回约定的地方跟丹卡伊尔与独眼龙会合。我们在一个树林里过夜,用松实烧起一堆旺火。我向独眼龙提议打牌赌钱,他同意了。玩到第二局,我说他作弊,他就嘻嘻哈哈笑。我把牌扔在他脸上。他想掏枪动武,被我一脚踩住。我对他说:“听说你的刀法和马拉迦最棒的小伙子一样厉害,想跟我比试比试吗?”丹卡伊尔赶紧劝架。我揍了独眼龙几拳,他一怒之下壮起了胆,便拔出了刀,我也操刀在手。两人都叫丹卡伊尔站开,让我们公平交手,见个胜负。他眼见无法制止一场恶斗,只好闪开。独眼龙弓着身子,作出猫扑老鼠的姿势,右手持刀前挺,左手以帽作为遮锋,这是他们安达卢西亚人常用的一招。我则使出纳瓦拉的架势,笔直地挺立在他的面前,左手上举,左腿向前,快刀则紧贴右腿,自己觉得威猛胜过巨人。独眼龙像箭一般扑过来,我把左腿一转,他扑了个空,而我的快刀已直插他的咽喉,戳刺得那么深,以致我的手竟触及他的下巴。我把刀猛然一转,用力过大,刀刃戛然而断。决斗告终,胜负已定。一股像手臂一样粗的血流,把断刃从伤口里冲了出来。独眼龙像一根柱子似的扑倒在地。

“你干的什么好事!”丹卡伊尔对我说。

“你听着,”我回答说,“我跟他势不两立。我爱卡尔曼,不愿意她有另外的男人。再说,独眼龙是条恶棍,他用什么手段打死可怜的雷曼达多,我至今还记得。现在只剩咱们俩人了,但咱们都是好汉。咱们说说,你愿不愿意跟我结为生死之交?”

丹卡伊尔向我伸出了手。他比我年长,有五十岁了。

“男欢女爱,去他妈的!”他大声嚷道,“如果你要他把卡尔曼让给你,本来只需向他付一个银币就行啦。现在只剩下咱们两个人,明天咱们怎么办?”

“让我一个人来扛,”我答道,“现在我是天不怕地不怕。”

我们埋了独眼龙,转移到二百步开外的地点露宿。第二天,卡尔曼跟她那个英国佬带着两个骡夫与一个仆人过来了。我对丹卡伊尔说:

“我对付那个英国佬,你去吓唬其他人,他们都没有武器。”

那英国佬颇为厉害,要不是卡尔曼推了他的胳膊一下,他肯定会把我打死。总而言之,那一天,我又把卡尔曼夺回来了。我劈头第一句话,就是告诉她她已经成了寡妇。当她弄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对我说:

“你永远是个傻瓜!独眼龙本可以把你杀死,你那种纳瓦拉的防守招式,只不过是花架子,比你强的人死在他手下的多着呢。这一回是他的死期到了。你的死期也快来了。”

我立即回了她一句:“如果你不规规矩矩做我的老婆,你的死期也就到了。”

她答道:“好呀,我已经不止一次从咖啡渣里观测出,咱俩注定会同归于尽的,管他妈的!听天由命吧。”

说完,她便敲起响板,每当她想驱走某个烦人的念头时,总是这么做的。

一个人谈自己时,往往忘乎所以。这些鸡毛蒜皮的细节您一定是听烦了,不过,我很快就可以讲完了。我们那种非法生涯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丹卡伊尔与我又找了几个比原来的同伙更可靠的弟兄,专门从事走私,不瞒您说,有时也在大道上拦劫,但只是在山穷水尽、被逼无奈的时候。而且,我们只抢钱财,不伤性命。有那么几个月,我对卡尔曼很是满意。她继续为我们一伙当耳目,对我们的买卖很有用处。她有时在马拉加,有时在哥尔多巴,有时又在格林纳达。但只要我捎个信去,她就丢下一切,到某个偏僻的小客栈,甚至到帐篷来跟我相会。只是有一次,她在马拉加,使得我很不放心。我得知她勾搭上了一个富商,可能想故伎重演,玩她那次在直布罗陀的把戏。我不顾丹卡伊尔苦口婆心的劝阻,径直在一个大白天闯进马拉加。我找到卡尔曼后,立即就把她带走了。我俩为此大吵了一架。

“你知道吗,”她对我说,“自从你成为我真正的罗姆以后,我就不如你当情郎的时候那么爱你了。我腻烦别人的干预,我更不能忍受别人的发号施令。我要的是自由自在,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小心别把我逼急了。如果你使我烦了,我会去找一个棒小伙子,用你对付独眼龙的法子来对付你。”

丹卡伊尔把我俩劝和了。但两人彼此伤害的一些话使我们都耿耿于怀,情爱大不如前了。不久,又来了一件倒霉的事。我们碰上军警,丹卡伊尔和两位弟兄丢了性命,另外两个被抓去,我则受了重伤,要不是我的坐骑跑得快,也一定会落在军警的手里。我精疲力尽,有颗子弹还留在体内,跟唯一尚存的一个弟兄躲进了一个树林。一下马,我便晕倒过去,心想自己一定会像中了枪的野兔那样死在灌木丛里。那位弟兄先把我背到一个我们熟悉的山洞,然后就去找卡尔曼。那时,卡尔曼在格林纳达,闻讯后立即赶来。整整有半个月之久,她在我身边寸步不离,她难得合眼入睡,对我悉心照料,无微不至,即使是一个女人对自己最最心爱的男人也莫过如此。待我稍有康复,刚能站起来的时候,她便极为保密地带我到了格林纳达。要知道,波希米亚女人到任何地方都能找到藏身之处。就这样一连六个星期,我都藏在一所房子里,与下令通缉我的市长的府第仅有两个门面之隔。好几次,我就在百叶窗后面看见他走过。后来,我把伤养好了,但在养伤过程中,我经过反复的考虑,打算改一个活法。我对卡尔曼说,我们不如离开西班牙,到新大陆去安安分分过日子。她对我的想法不屑一顾地说:

“咱们这种人生来就不是耕田种地的,注定要靠走江湖行骗为生。告诉你吧,我已经和直布罗陀的纳当·本·约瑟夫讲定了一桩买卖。他有一批棉织品,只待你去运过来。他知道你还活着,一心一意倚靠你来做。你如果失信撒手,咱们对直布罗陀的那些合伙人该怎么交代?”

我被她牵着鼻子走,又重操起非法买卖。

我躲在格林纳达的期间,城里举行了斗牛,卡尔曼去看了。回来后她津津乐道,特别是大说特说一个名叫卢加斯的斗牛士,说他本领很高,他的马叫什么名字,他绣花上衣很值钱,等等,事无巨细,她都了如指掌。我起先没有在意。过了几天,我身边唯一的患难弟兄茹安尼托告诉我,他在查卡丹一家商店里看见卡尔曼与卢加斯在一起。我立即警觉起来,质问卡尔曼是怎么认识那个斗牛士的,为什么要跟他交往?

她回答我说:“那小子,咱们可以打打他的主意。只要河里有声响,不是水在流,就是掉进了石子。他斗牛挣了一千二百块钱。要么把这笔钱弄过来,要么招他入伙,两个办法,任选其一。他骑马的身手很好,胆子又大,咱们的弟兄一个个都死了,你得补充人手,就把他招进来吧。”

我断然拒绝道:“我既不要他的钱,也不要他这个人。我不许你再跟他来往。”

“我警告你,别人不许我做的事,我很快就要去做!”

幸亏那个斗牛士去了马拉加,而我也忙着准备把犹太人的棉织品偷运进来。这一趟买卖要做的事很多很多,卡尔曼也忙得很。于是我忘掉了斗牛士,也许卡尔曼也把他忘了,至少暂时如此。正是在这段时间,先生,我遇见了您,先是在蒙第拉,然后是在哥尔多巴,最近一次见面就不用我说了。您也许比我知道的更加详细。卡尔曼偷了您的表,还想要您的钱,尤其是您手上戴的这只戒指,据她说,这是一个神奇的指环,对她的巫术很有用,一定要把它弄到手,我俩大吵一架,我动手打了她。她脸色煞白,哭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她哭,这使得我当时颇为震惊。我请求她原谅,但她一整天都不搭理我。我动身返回蒙第拉时,她甚至不愿跟我吻别。我心里很难受。但三天之后,她来找我,满面春风,欢声笑语,快活得像一只燕雀。所有的不愉快都抛到脑后去了,我们又亲亲热热,像一对热恋的情人。

分别的时候,她对我说:

“哥尔多巴正在举行节庆活动,我要去赶集,很快就会弄清哪些人身上带着钱,我会通知你的。”

我让她去了。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想了想这个节庆,想了想卡尔曼何以心情突然大变,认定她一定是先对我狠狠出了一口气,才跑来迁就我的。正好一个老乡告诉我,哥尔多巴城里有斗牛,我一听就血液沸腾,立即像疯了似的赶到现场。有人把卢加斯指给我看,我从靠边墙的观众席上,看见了卡尔曼。只需要看上一眼,便知我的判断不错。果然不出我之所料,卢加斯斗第一头牛时,便当众献殷勤,把牛身上的绸结扯下来献给卡尔曼,卡尔曼立即戴在头上。但那头牛却替我报了仇。卢加斯连人带马被公牛当胸一撞,翻倒在地,还被牛从身上踩过。我再去看卡尔曼,她已经离位而去。人群拥挤,我走不出去,只好等到比赛散场。我跑到您所认识的那所房子里,从傍晚直到深夜,我一直待在那里。清晨两点钟左右,卡尔曼回来了,看见我觉得有点意外。

“跟我走!”我对她说。

“好吧!”她答道,“咱们走吧!”

我把马牵来,将她扶上去。我俩走了半夜,互相不说一句话。天亮时分,我俩来到一个僻静的小客栈歇下,附近正好有个静修神甫的住所。我把她领到那里,对她说:

“你听着,我对你既往不咎,过去的事就不提了,但你一定要对我发誓,跟我到美洲去。在那边过安分守己的日子。”

“不!”她以赌气的腔调回绝说,“我不愿意去美洲。我在这里觉得很好。”

“这是因为你在这里可以接近卢加斯。但是,你好好考虑考虑,即使他的伤能够医好,也活不了太长。再说,为什么我要跟他去纠缠呢?你的情人一个又一个我都杀腻了,再杀的话,我就该杀你了。”

她用野性十足的目光盯着我说:

“我早就想到你会杀我的。第一次见到你之前,我在自己家门口就碰见了一个神甫。昨天夜里从哥尔多巴出来时,你没有看见有一只野兔从路上蹿出来,正好从你的马脚之间穿过。都是不祥之兆,命中注定。”

我问她:“小卡尔曼,难道你不爱我了吗?”

她一声不吭,只是盘腿坐在席子上,用手指在地上乱画。

我恳求她说:

“卡尔曼,咱们换一种生活吧,住到一个咱俩永不分离的地方去。你知道,离这儿不远的一棵橡树下埋着一百二十盎司黄金……另外,咱俩在犹太人本·约翰夫那里还存有钱。”

她笑了笑,答道:

“反正先是我死,然后是你死。我知道结果一定如此。”

我接着说:

“你再想想,我的耐心与勇气都快到头了。你作决定吧,否则我可要下决心了。”

我从她身边走开,缓缓向神甫的隐修所踱去,发现神甫正在作祈祷。我也真想祷告,但我做不到。我等他祈祷完毕,他站起来时,我向他走去,对他说:

“神甫,您愿意为一个命在旦夕的人作祈祷吗?”

“我为一切受苦难的人祈祷。”他答道。

“有一个灵魂也许很快就要去见上帝了,您能为她做一次弥撒吗?”我问。

“可以。”他回答说,眼睛直盯着我,见我神色有点不正常,便想引我开口,说: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您。”

我把一块银币放在他的凳子上,问他:“您什么时候做弥撒呢?”

“半小时以后。那个小客栈老板的儿子要来帮我做辅助工作。年轻人,告诉我,您良心上是否有什么不安?您愿不愿意听听一个基督徒的劝告?”

我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我告诉他等会儿再来,说完便赶紧溜走。我去躺在草地上,一直等到听见钟声敲响才回去,但我并没有走进小圣堂。弥撒做完后,我回到客栈,巴不得卡尔曼已逃之夭夭,因为她满可以骑上我的马跑掉……但我发现她仍在那儿。她一定是不愿意别人说她惧怕我。我刚才不在的时候,她拆开自己裙子的贴边,取出里面的铅块。现在,她正坐在桌前,正瞅着一个水钵中的铅块,那是她刚刚熔化之后又倒进水钵的,她全神贯注于她的巫术,竟没有发觉我回到了她的身边。她时而取出一块铅,愁容满面地将它翻来覆去,时而又哼起一首神秘的歌曲,这歌在对波希米亚人尊为至高无上女王的马利亚·帕狄亚进行祈求,她原本是唐·佩德罗王的情妇。

“卡尔曼,”我对她说,“请跟我走。”

她站了起来,扔掉水钵,披上头巾准备要走。店伙计把我的马牵来,她坐在马后,我们就上路了。

走了一段路,我对她说:

“这么说来,我的卡尔曼,你是愿意跟我远走高飞啰,是吧?”

“是的,我是跟你去死,但绝不跟你再生活在一起。”

我们到了一个偏僻的山口,我勒住马。

“就在这儿?”她问道。

她纵身跳到地上,摘下头巾,把它扔在脚下,一手叉腰,傲然挺立,两眼直瞪着我,说道:

“我看得很清楚,您想杀我,这是注定了的,但要我让步,你办不到!”

“我求你了,”我对她说,“你要放理智些,听我说,过去的一切都一笔勾销,不过你知道,是你断送了我,我是为了你才变成土匪和杀人犯的。卡尔曼!我的卡尔曼!让我来拯救你吧!让我在拯救你的同时把我自己也拯救出来吧!”

“何塞,”她回答说,“你的要求,我办不到。我已经不爱你了,可你还在爱我,因此要杀我。我完全可以对你撒个谎,哄哄你,可我不想再费这个事了。我们之间的缘分已经完啦,你是我的罗姆,有权杀死你的罗米,但卡尔曼永远是自由的,她生来是加里,死也是加里。”

“这么说你是爱卢加斯啰?”我问道。

“是的,我爱过他,就像爱过你一样,但只是爱过一阵子。如今,我谁都不爱了,我恨我自己曾经爱过你。”

我扑倒在她脚下,抓住她的手,泪如雨下,泪珠落在她的手上。我向她重提过去我俩在一起的幸福时光,答应她为了讨她喜欢我愿意继续当强盗。先生,一切,所有的一切我都答应她,但求她仍然爱我!

她却对我说:

“仍然爱你,不可能。和你生活下去,我坚决不干。”

我怒上心头,狂暴失控,拔出刀子,这时,我但愿她表示害怕,向我求饶,但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个魔鬼。

我朝她嚷道:

“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不!不!不!”她一边说一边跺脚。接着又从手指上捋下我以前送给她的戒指,往荆棘丛里一扔。

我立即扎了她两刀。那是我从独眼龙那儿抢来的刀子,我自己的那一把早已弄断了。扎到第二刀,她一声不出地倒下。她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直瞪着我,至今我仍历历在目。她的眼光逐渐暗淡模糊,接着双目闭上。我失魂落魄,在她尸体前待了好一个时辰。我想起了卡尔曼常对我说她喜欢死后被葬在一个树林里,便用刀挖了一个坑,把她安放下去。我又去找她那只戒指,找了好半天终于才找到。我把那戒指也放进坑里,就在她的身边,还在坑外插上一个小小的十字架。也许,我这么做有违波希米亚人的习俗。

完事后,我翻身上马,直奔哥尔多巴城,向最先碰上的一个兵站自首。我供认自己杀了卡尔曼,但我不愿说出把她埋在何处。那位隐修的神甫真是个圣人,居然为卡尔曼作了祈祷,还为她的灵魂做了一次弥撒……可怜的孩子!把她教养成这个样子,完全是加莱的罪过。

此种流浪民族,名称繁复,不一而足,或称波希米亚人,或称茨冈人,或称吉卜赛人,或称齐格奥内人,它散布于全欧各国,当今尤以西班牙数量最多,其所聚居或漂泊之地区,多为南部与东部各省,诸如安达卢西亚、埃斯特拉马杜以及穆尔西,此外,加泰罗尼亚省亦为数不少,其中一部分往往由此流入法国,故可在我们南方各集市上常见其踪影。男子多从事贩马、兽医、为骡子剪毛等营生,亦有修补锅子与铜器的,当然,走私与干不法勾当者自不乏其人。女人则是算卦、行乞与贩卖各种有害无害的药物。

波希米亚人之体征,易于辨识而难以描叙。只需见过一例,即可从一千人中分辨出与他同种的那一个。和居住在同一地区的其他种族相比,他们的相貌与表情迥然相异,格外醒目。肤色黝黑,颜色总比当地其他种族的为深。因此,他们常以“加莱”,即“黑皮肤的人”自称。眼睛又黑又大,明显睨视,睫毛修长而浓密。其目光大可与野兽相比,狂野与怯缩兼而有之。就此点而言,他们的眼睛充分反映出本民族的性格:狡诈而放肆,但像巴汝奇一样,“天生怕挨打”。男人大多身躯健美、矫健敏捷,我从未见过一个身材肥胖的。德国的波希米亚女人一般都很漂亮,而西班牙的吉卜赛女人则绝少美色天姿,年轻时虽丑,但不无几分可取,一旦生了孩子,便令人望而却步了。不论男人女人,无不脏得难以置信。谁要未曾见过波希米亚女人的头发,就想象不出它是怎么回事,即使比喻为最粗硬、最油腻、最灰黑灰黑的马鬃,亦不过分。在安达卢西亚的某几个大城市里,一些稍有几分姿色的姑娘较为注重打扮,她们以跳舞谋生,所跳的舞很像我们狂欢节公开舞会上禁跳的那些舞。英国传教士波罗先生,曾得教会的资助向西班牙境内的波希米亚人传教布道,写过两部兴味盎然的书,断言吉卜赛姑娘绝不会失身于一个异族男子。窃以为,波罗先生如此颂扬她们的坚贞,实在言过其实。首先,绝大部分吉卜赛姑娘都像奥维德笔下的丑女子,正如诗人所言,“无人问津的女人当然贞洁”。至于那些貌美的,则像所有的西班牙女人一样,选择情人时十分挑剔。既要能得到她们的芳心,又要男才女貌,两相般配。波罗先生举了一个事例以证明西班牙吉卜赛姑娘的道德观,其实倒正是证明了他自己的道德观,尤其是他的天真。他说,他认识一个拈花惹草成性的浪子,出了好几盎司黄金给一个吉卜赛女子,结果却未能如愿以偿。我把这个事例告诉了一个安达卢西亚人,他说,这个浪子如果只拿出两三个银币,说不定倒能马到成功,因为将几盎司黄金献给一个波希米亚女人,实无法使其确信不疑,正如答应送一两百万钱财给一个小客栈的姑娘一样。不论怎么说,吉卜赛女人对自己丈夫确实忠心耿耿,一旦需要,她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波希米亚人对自己民族的称呼之一是“罗梅”,其原意是“夫妇”,在我看来,便足以说明该民族对婚姻关系的重视。总的来说,他们在与同族人的交往中很重乡情,也就是很讲义气,竭诚互助,患难与共,出事时严守秘密,不出卖同伙,凡此种种,实乃他们的主要优点。不过,在一切不法的帮派社团之中,亦何尝不是如此呢。

几个月前,我在孚日山区,访问过一个定居在该地的波希米亚部落。在一个女族长的小屋里,住着一个与她非亲非故的波希米亚男子,他患了不治之症,宁可离开照料甚好的医院,也要死在自己的同胞中间。他在这个家已经卧床十三个星期,得到的待遇比那家的儿子和女婿还要好。睡的床用干草与藓苔铺得柔软舒适,被褥洗得干干净净,而家里其他十一个人,却都睡在长不过三尺的木板上。他们待客的情义可见一斑。那个老妇如此仁爱,但却当着病人的面这样对我说:“快了,快了,他快要死了。”究其根由,实因这些人生活极为贫苦,故不畏言死亡也。

波希米亚人的另一特点,就是对宗教信仰甚不在乎,这并非因为他们桀骜不驯或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他们从不标榜自己信奉无神论,恰恰相反,他们居住在某个国家,便信奉那个国家的宗教;移居到另一个国家,就改信另一种宗教。开化程度低的民族往往以迷信代替宗教信仰,但波希米亚人却并不迷信。说实在的,利用别人的轻信以欺骗为生的人,怎么会迷信呢?但是,我发现西班牙的波希米亚人很害怕接触尸体,他们很少有人会为了钱而把死者抬往墓地。

我说过,大部分波希米亚女人都以算卦为生。她们很长于此道,但她们最大的生财之道是出售媚药与春药。她们用手逮住蛤蟆的腿声称可以拴住朝三暮四的心,还拿磁石粉末来使得对你无动于衷的人爱上你,甚至能够在必要时念咒施法把神魔召来助一臂之力。去年,一个西班牙女人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她心事重重、神情忧郁,正从阿尔加拉大街上走过,一个盘腿坐在人行道上的波希米亚女人朝她喊道:“美丽的夫人,您的情人背叛您了。”实际上确有其事。“要不要我帮您使他回心转意?”不用说,这位夫人欣然接受了。对于一个能够一眼就看透你心事的人,怎么能不信赖呢?由于在马德里这条最热闹的大街上不便于施展法术,两人便约好第二天见面。见了面后,那吉卜赛女人说道:“要使得您那负心汉浪子回头实在太容易了。他给您送过什么手帕、围巾或面纱之类的东西吗?”那位太太拿出一块头巾。“现在您用深红色丝线在头巾的一角缝上一枚银币,在另一角缝半块银币。这儿缝一个小钱,那儿缝两个小钱,最后在中央再缝一枚金币,最好是一枚高面值的。”那位太太一一照办不误。“现在把这块头巾交给我,等到半夜的钟声敲响,我就把它送到坟场去,如果您想亲眼见识见识我的法术,不妨跟我一道去。我向您保证,明天您就准能见到您的情人了。”后来,那波希米亚女人独自拿了头巾到坟场去了,那位太太不敢奉陪。至于这位被情人抛弃的女人能否收回自己的头巾,能否再见到他的情人,那就只好由读者自己去猜了。

尽管波希米亚人穷困且往往招人反感,但在开化程度甚低的人群中,倒受到相当的敬重,对此,他们甚感自豪,自认为在聪明才智上高人一等,并从骨子里瞧不起接纳了他们的当地东道主民族。

“这些当地人蠢得很,作弄作弄他们,真是轻而易举的事。”孚日山区的一个波希米亚女人这么对我说,“有一天,一个乡下女人在大街上喊住我。我跟她走进她家。原来是家里的炉子冒烟,求我念咒施法。我先是向她索取了一大块肥肉,然后就用波希米亚语念念有词,其实是这么骂她:你是笨蛋,生来就是笨蛋,死了也是笨蛋……走时,我在门口用地道的德语奚落她说,你要炉子不冒烟,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生火……说完,我撒腿就跑。”

波希米亚人的历史至今仍是问题。众所周知,约在十五世纪初,他们最早的群落,零散地出现在欧洲东部,人数不多,谁也说不清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以及为什么到欧洲来。更为奇怪的是,他们分散在相距甚远的不同地区,居然能在短短的时间里,繁衍如此神速。波希米亚人对自己民族的渊源,并没有任何世代相传的传说。他们大都称埃及是他们远古的祖国,不过,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古老说法,他们只是信从采纳了而已。

研究过波希米亚人语言的东方学学者们,大都认为他们发源自印度。的确,罗曼尼的许多词根与语法形式,皆可在一些从梵语派生而来的方言中找得到。不难想象,波希米亚人在长期漂泊中吸收了很多外族的词语。罗曼尼的各种方言中便有大量的希腊语词汇,例如:骨头、马蹄铁、钉子等等。今天,波希米亚人散居于欧洲各地,彼此分隔,有多少群落,几乎就有多少种方言。他们讲当地的语言比自己的方言更为流利,而且,他们只是在有外族人在场时才讲自己的方言,以便于本族人的沟通。德国的波希米亚人与西班牙的波希米亚人互不往来已有好几个世纪,但如果将两者所操的方言加以比较,即可发现共同的词汇数量极多。然而,因为这些流浪的族群不得不使用所在地的语言,所以他们原来的语言与当地文明程度较高的语言接触之后,便产生了明显的变化,只是或多或少不同而已。一方面是德文,一方面是西班牙文,从两方面使得罗曼尼大大有所改观,因而,居住在黑森林区的波希米亚人便难以与安达卢西亚的波希米亚同胞交谈,虽然他们只要一张口说几句话,便可知他们不同的方言实同出一源。我认为,有一些常用词在他们不同的方言中都是相同的;例如,在我所见到的所有波希米亚方言的词汇中,“Pani”都指水,“Manro”都指面包,“Mas”都指肉,“Lon”都指盐。

数词则几乎到处一样。我认为德国的波希米亚方言要比西班牙的纯得多,因为其中保留了很多原有的语法形式,不像西班牙的吉卜赛人采用了加斯提诺语的语法形式。但有几个词是例外,足以证明波希米亚语最初是统一一致的。在德国的波希米亚方言里,过去时态是在动词命令式的末尾加上“ium”,而命令式永远是动词的词根。西班牙的波希米亚方言中,动词则全部按加斯提诺语第一人称变位法的动词变位。原型动词“Jamar(吃)”按规则变为“Jame(我吃了)”,原型动词“Lir(拿)”,变为“Lille(我拿了)”。但是,有一部分波希米亚老人都例外,仍读成“Jayon”、“Lillon”。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语言的动词也保留了如此古老的形式。

既然敝人在此炫耀了关于罗曼尼的浅薄知识,不妨列举出几个法语土话中的词汇,那是法国盗贼从波希米亚人那里学来的。《巴黎的秘密》使得我们上流社会知道“Chourin”一词的意思是“刀子”。这就是一个地道的罗曼尼词汇。“Tchouri”这个词在波希米亚人各种不同的方言中也都有。维多克把马叫做“Gres”,这个词在波希米亚各种方言中有多种变化,如“Gras”、“Gre”、“Graste”、“Gris”。还有“罗曼尼歇尔”这个词,它在巴黎的土话中就是指波希米亚人,是“RorrmmaneTchave”(意即“波希米亚小伙子”)的变音。但使我感到沾沾自喜的是找到了“frimousse”(意即“脸蛋”、“面孔”)一字的词源,这是我那个时代的小学生以至当今的小学生经常用的一个词。首先请注意,在乌丹1640年所编的那本猎奇性的字典里,就收入了“frilimousse”这个词。而“菲尔拉(fi)”、“菲拉(f)”在罗曼尼中,便是脸孔的意思,“摩伊(Mui)”也与此同义,正等于拉丁文中的“奥斯(Os)”。把“fi”与“Mui”组合在一起成为“菲尔拉摩伊(fimui)”,任何一个酷爱纯粹母语的波希米亚人一听这个词就能明白,而我个人认为这个组合词也正符合波希米亚人兼收并蓄的语言特点。

够了,对于《卡尔曼情变断魂录》的读者来说,我在罗曼尼方面的学识已经炫耀得足矣,正好有一句波希米亚谚语可引以为戒:“嘴巴紧闭,苍蝇难入”,就让我以此作为全书的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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